常見UL94 水平垂直燃燒試驗儀測試方法
UL94 用來評定材料在被點燃后火焰熄滅的能力。根據(jù)燃燒速度、燃燒時間、抗滴落能力以及滴落物是否燃燒等有多種評判方法。每種被測材料根據(jù)顏色或厚度都可以得到許多值。當(dāng)選定某個產(chǎn)品的材料時,其UL等級應(yīng)滿足塑料零件壁部分的厚度要求。UL等級必須與厚度值一起報告。
1、水平燃燒測試(HB)
HB是UL94標(biāo)準(zhǔn)中最低的阻燃等級。試驗方法是水平夾住試片的一端與水平成 45°±2 °,取一鐵網(wǎng),水平固定在試片下方 10±1mm,將本生燈(火焰高度20mm左右)成 45°,移動到試片另一端接觸樣品 6mm,并計時 30±1 秒后移開,待試片燒至 25mm 標(biāo)記時,啟動另一計時器。若在 30±1 秒內(nèi)就燒至 25 mm 的標(biāo)記時,啟動另一計時器,并將本生燈移開。
2、50w垂直燃燒測試
本生燈(火焰高度20mm左右)接觸樣品下方中心點燃燒 10±0.5 秒后,以 300mm/s 的速度移開本生燈,距離試片至少 150mm,并記錄第一次的自燃時間。自燃停止后,馬上進行第二次燃燒,燃燒 10±0.5 秒后,移開本生燈,并記錄第二次自燃時間及火焰熄滅后的余灼時間。
3、500w垂直燃燒試驗
3.1 板狀試樣
將本生燈(火焰高度125mm左右)保持與水平成 20°±5 °移動到試片旁,使火焰內(nèi)焰(高40mm±2mm)的尖端接觸樣品底端的一邊,燃燒 5±0.5 秒后,移開本生燈 5±0.5 秒,重復(fù)此動作五次,在第五次燃燒后移開并記錄自燃時間及火焰熄滅后熾紅時間。
3.2 棒狀試樣
將試片用夾具或治具水平固定住,將本生燈以與水平成 20°±5° 度移動到試片下方,火焰內(nèi)焰的尖端接觸樣品底部中心點燃燒 5±0.5 秒后,移開本生燈 5±0.5 秒,重復(fù)此動作五次,在第五次燃燒后移開并觀察記錄試片是否有破洞損壞。
UL 94阻燃等級判定條件標(biāo)準(zhǔn):
1. UL94 水平燃燒判定條件
判定條件 | 燃燒速率 | 阻燃等級 |
樣品厚度3-13mm | ≤40mm/min | HB |
樣品厚度<3mm | ≤75mm/min | HB |
火焰在標(biāo)記線前熄滅 (25mm和100mm) | =mm/min | HB |
2. UL94垂直燃燒判定條件
評判標(biāo)準(zhǔn) | V-0 | V-1 | V-2 |
單個試樣的余焰時間(t1/t2) | ≤10 | ≤30 | ≤30 |
對于任何處理過的5個試樣,總余焰時間 | ≤50 | ≤250 | ≤250 |
單個試樣在施加第二次火焰后的余焰時間加上余灼時間 | ≤30 | ≤60 | ≤60 |
任一試樣的余焰和/或余灼是否蔓延至夾持夾具 | No | No | NO |
燃燒顆粒或滴落物是否引燃棉墊 | No | No | yes |
3 UL94 500W垂直燃燒判定條件
5VA | 5VB | |
任一樣品5次施焰后自燃+余焰時間(S) | ≤60 | |
滴落物引燃脫脂棉 | NO | NO |
樣品破洞(<3mm= | NO |